基隆市政府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4/2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4 ~ 114/05/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政府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政府地政處(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2樓) |
工作內容 | 1.違規變異點及非都市土地違規案件之勘查與處理。 2.違規案件之裁處、列管及聯合取締小組會議之推動。 3.國土計畫管制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都市計畫、地政、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熟悉電腦相關軟體運用者。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報名時間內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切結書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檢附資料不予退還),擇下列方式送達,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掛號郵寄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2樓地政處(地權登記科)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地政處地權登記科約用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來電確認,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2409康小姐。 (2)親送至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2樓地政處(地權登記科)收。 2.本職僱用期間自本府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3.本府將就應試者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應試,證件不齊或未具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所送文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職缺取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未獲錄用即喪失資格。 6.薪資待遇:月支報酬48,600元。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用人員
114/04/10~114/04/18
|
公告日期
114/04/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4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政府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內容
1.違規變異點及非都市土地違規案件之勘查與處理。 2.違規案件之裁處、列管及聯合取締小組會議之推動。 3.國土計畫管制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都市計畫、地政、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2.熟悉電腦相關軟體運用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報名時間內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切結書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等(檢附資料不予退還),擇下列方式送達,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 (1)掛號郵寄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2樓地政處(地權登記科)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地政處地權登記科約用人員」),以郵戳為憑,並請來電確認,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2409康小姐。 (2)親送至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2樓地政處(地權登記科)收。 2.本職僱用期間自本府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3.本府將就應試者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初審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應試,證件不齊或未具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所送文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本職缺取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未獲錄用即喪失資格。 6.薪資待遇:月支報酬48,600元。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