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 114/04/24
刊登起迄日 114/04/23 ~ 114/05/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職稱 特教助理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36號)
工作內容 (一)本案助理員工作內容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及輔導室業務為主,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課業學習、評量、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自理處理及協助,協助教師訓練處理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著、午休…等。 (三)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走失…等)。 (四)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錄個人資料及服務學生資料,每日填報服務學生內容之記錄建檔。 (八)配合學校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 辦法所定之人員,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身心健康、品德優良、口齒清晰、態度和藹並具有同理心及愛心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若為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規定。 2.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 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3.進用之助理人員應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4.本案需俟核定後,由學校自行上網公告並經公開甄選程序自覓符合資格之人選,並於 員到職後一個月內,將進用契約書及助理人員服務時間規劃表寄至承辦學校備查。 5.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閱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不予錄用。 6.進用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園 )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並應接受每年9小時(每學期 4~5 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聯絡方式 聯絡人:幼兒園主任 黃詩茹 電話:03-4509571分機612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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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3 ~ 114/05/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東安國民小學

職稱

特教助理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本案助理員工作內容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及輔導室業務為主,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課業學習、評量、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自理處理及協助,協助教師訓練處理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著、午休…等。 (三)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走失…等)。 (四)維護身心障礙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五)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項。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教育部特教通報網登錄個人資料及服務學生資料,每日填報服務學生內容之記錄建檔。 (八)配合學校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 辦法所定之人員,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2.身心健康、品德優良、口齒清晰、態度和藹並具有同理心及愛心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若為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規定。 2.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 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3.進用之助理人員應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 4.本案需俟核定後,由學校自行上網公告並經公開甄選程序自覓符合資格之人選,並於 員到職後一個月內,將進用契約書及助理人員服務時間規劃表寄至承辦學校備查。 5.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閱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不予錄用。 6.進用助理人員應接受學校(園 )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並應接受每年9小時(每學期 4~5 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聯絡方式

聯絡人:幼兒園主任 黃詩茹 電話:03-4509571分機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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