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約僱工程員

公告日 114/04/24
刊登起迄日 114/04/23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職稱 約僱工程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陽明山公園管理所(支援至中山區公所)
工作內容 1.中山區鄰里公園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 2.中山區區民活動中心等建築物新建、修繕、維護工程等業務。 3.中山區經建課相關業務。 4.本職缺114年1月1日配合鄰里公園業務已移撥中山區公所。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6.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陽明所黃股長,聯絡電話:02-28832130分機101。 6.因應業務需要,須可臨時支援假日加班。 7.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8.期間預計至114高考三級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2014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工程員
114/04/08~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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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3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職稱

約僱工程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中山區鄰里公園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 2.中山區區民活動中心等建築物新建、修繕、維護工程等業務。 3.中山區經建課相關業務。 4.本職缺114年1月1日配合鄰里公園業務已移撥中山區公所。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6.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陽明所黃股長,聯絡電話:02-28832130分機101。 6.因應業務需要,須可臨時支援假日加班。 7.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8.期間預計至114高考三級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2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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