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科員
| 公告日 | 114/04/2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4 ~ 114/05/0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11025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9樓人事處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人事相關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3年考績中(含另予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為止,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其他事項: 一、甄試項目:口試,採實地或視訊方式。 二、本會人事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2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4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相關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以上學歷。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含薦任升等)考試及格之公務人員。 三、最近3年考績中(含另予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具有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為止,無限制轉調之情事。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含資料檢附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其他事項: 一、甄試項目:口試,採實地或視訊方式。 二、本會人事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甄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翁小姐,聯絡電話:(02)275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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