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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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4 ~ 114/04/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市菁華街6-1號 |
工作內容 | 1. 辦理訪視榮民(眷)服務照顧等業務。 2. 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及協助不動產(遺屋及土地)管理。 3. 協辦服務區內學、業、醫、養、遺孤認養及急難救助與慰問業務執行及本處各項活動。 4. 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及不畏工作繁重。 4.男役畢或持有證明免服兵役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若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應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影本,於114年4月30日前送達或掛號寄達本處(逾期不予受理),地址:花蓮市菁華街6-1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8362696#208辛小姐。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或退件。核薪方式: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8,416元)。本案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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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4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辦理訪視榮民(眷)服務照顧等業務。 2. 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及協助不動產(遺屋及土地)管理。 3. 協辦服務區內學、業、醫、養、遺孤認養及急難救助與慰問業務執行及本處各項活動。 4.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品性端正、身心健康、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及不畏工作繁重。 4.男役畢或持有證明免服兵役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若有意者請備妥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簡要自述約200字至280字、學歷、經歷、專長等,務必親自簽名,另應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男役畢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影本,於114年4月30日前送達或掛號寄達本處(逾期不予受理),地址:花蓮市菁華街6-1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3-8362696#208辛小姐。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或退件。核薪方式:月薪(約僱五等280薪點/新臺幣38,416元)。本案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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