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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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5 ~ 114/05/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教育部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終身教育司1219室】 |
工作內容 | (一) 交通安全教育政策制定、研訂道路交通安全計畫、行政院交安精進作為專案等相關事宜。 (二) 學生交通車法規之研(修)訂及相關事宜。 (三)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備文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四) 其他事項: 1.聘用薪點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附表「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聘用(估算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8,948元或45,624元)。 2.本職務係代理高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到職前所遺業務,聘期預計自聘用後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職缺人員報到期間為準),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聘。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
聯絡方式 | (一)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明影本、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5月5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蔡忠武科長收(地址:106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終身教育司蔡忠武科長,電話(02)7736-5669。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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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交通安全教育政策制定、研訂道路交通安全計畫、行政院交安精進作為專案等相關事宜。 (二) 學生交通車法規之研(修)訂及相關事宜。 (三) 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備文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 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四) 其他事項: 1.聘用薪點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附表「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規定,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聘用(估算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8,948元或45,624元)。 2.本職務係代理高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到職前所遺業務,聘期預計自聘用後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實際代理期間仍依被代理職缺人員報到期間為準),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聘。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格式不限,惟請附照片,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明影本、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5月5日前,以限時掛號郵件寄送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蔡忠武科長收(地址:106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將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三) 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終身教育司蔡忠武科長,電話(02)7736-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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