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
組員

公告日 114/04/25
刊登起迄日 114/04/25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華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國立東華大學(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 1 號)
工作內容 一、地方教育輔導業務。 二、公費生業務。 三、協助教育部相關計畫。 四、師培評鑑彙整。 五、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六、中心網頁維護。 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並具服務熱誠且能配合學校行政業務者。 五、熟悉公文文書相關業務及電腦操作,具一般文書處理(Word、Excel……)能力,有計畫撰寫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並提供紙本資料。 (一)請於 114年5月5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 (三)上傳資料:並請依序將以下相關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專業證照(無則免) 等合併成 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二)本項徵選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任免遷調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3-890-6059林小姐,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洽03-890-6636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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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華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地方教育輔導業務。 二、公費生業務。 三、協助教育部相關計畫。 四、師培評鑑彙整。 五、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六、中心網頁維護。 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並具服務熱誠且能配合學校行政業務者。 五、熟悉公文文書相關業務及電腦操作,具一般文書處理(Word、Excel……)能力,有計畫撰寫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並提供紙本資料。 (一)請於 114年5月5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歷程、家庭背景、學經歷、個人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自我工作期許等)。 (三)上傳資料:並請依序將以下相關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專業證照(無則免) 等合併成 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 (二)本項徵選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另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任免遷調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洽03-890-6059林小姐,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洽03-890-6636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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