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聘用工程司

公告日 114/04/25
刊登起迄日 114/04/25 ~ 114/04/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職稱 聘用工程司
職系
職等 6等至8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工作內容 1.審查建築工程監造計畫書與三大計畫書(整體品質、施工及職業安全衛生)及分項施工計畫書。 2.辦理建築新建工程出席審查會議(勘)、圖面審查、工期審查、預算審查、施工規範、契約草案審查。 3.工程開工、停工、復工、估驗計價、變更設計、竣工、結算、驗收及決算之審核。 4.辦理建築工程施工階段各項作業進度管制、工地試驗(含材料試驗與檢驗)及工程品質查證之審查。 5.辦理代辦建築工程驗收與建築物及設備移交、清點、測試、運轉。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並務必詳實填寫)(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影本等或特殊身分證明等資料,並於114年4月29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將上開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7)2212425#36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聘用工程司】,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4.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為280薪點至472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37,800元至63,720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4/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職稱

聘用工程司

職系

職等

6等至8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審查建築工程監造計畫書與三大計畫書(整體品質、施工及職業安全衛生)及分項施工計畫書。 2.辦理建築新建工程出席審查會議(勘)、圖面審查、工期審查、預算審查、施工規範、契約草案審查。 3.工程開工、停工、復工、估驗計價、變更設計、竣工、結算、驗收及決算之審核。 4.辦理建築工程施工階段各項作業進度管制、工地試驗(含材料試驗與檢驗)及工程品質查證之審查。 5.辦理代辦建築工程驗收與建築物及設備移交、清點、測試、運轉。

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並務必詳實填寫)(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影本等或特殊身分證明等資料,並於114年4月29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將上開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7)2212425#36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聘用工程司】,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4.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為280薪點至472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37,800元至63,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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