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商業處
約僱科員

公告日 114/04/25
刊登起迄日 114/04/25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商業處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調薪後月薪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北區4樓。
工作內容 (一)特色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二)商業團體發展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 (二)積極、主動,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規劃、執行能力者。 (三)具辦理商業發展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四)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將下列1至3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後,選擇本職缺,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影本(無工作經歷者免附) 請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各種證件影本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缺係本處科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人事聯絡人及電話:蘇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4560;業務聯絡人及電話:宋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507。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科員
114/04/11~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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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商業處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職等

280薪點(調薪後月薪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特色產業發展相關業務。 (二)商業團體發展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或同等學歷以上畢業。 (二)積極、主動,且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規劃、執行能力者。 (三)具辦理商業發展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四)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選擇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將下列1至3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後,選擇本職缺,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影本(無工作經歷者免附) 請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未於線上報名僅以紙本投件者、各種證件影本或資料檢附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職缺係本處科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人事聯絡人及電話:蘇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4560;業務聯絡人及電話:宋小姐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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