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消防局
辦事員
公告日 | 11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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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5 ~ 114/05/0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消防局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消防局 (新竹市北區西大路679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所列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4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29508轉5472 鄭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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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5/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消防局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綜合行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所列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4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聯絡電話:(03)5229508轉5472 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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