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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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5 ~ 114/04/3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防部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四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風室約僱職務代理人) |
工作內容 | 辦理政風防貪業務規劃執行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方式報名,說明如下:請於公告截止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屐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如本室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期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點:250薪點(相當於新臺臺幣33750元)。 七、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8509-955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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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防部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四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政風防貪業務規劃執行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方式報名,說明如下:請於公告截止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屐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如本室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期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點:250薪點(相當於新臺臺幣33750元)。 七、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8509-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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