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4/26
刊登起迄日 114/04/25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防部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四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政風室約僱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辦理政風防貪業務規劃執行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方式報名,說明如下:請於公告截止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屐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如本室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期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點:250薪點(相當於新臺臺幣33750元)。 七、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8509-9554。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4/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防部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四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政風防貪業務規劃執行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2.具公務機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採線上方式報名,說明如下:請於公告截止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屐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二、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面試)。 三、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如本室有新增工作性質相近、同職等之職務出缺時,得經簽奉核可後逕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四、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五、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期一日止(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薪點:250薪點(相當於新臺臺幣33750元)。 七、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2)8509-9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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