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正工程師
公告日 | 11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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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5 ~ 114/05/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
職稱 | 正工程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高雄國際航空站) |
工作內容 | (一) 高雄機場新航廈工程案專案管理聯繫窗口 (二) 各類會議聯繫、管制及會後管考追蹤業務 (三) 高雄機場新航廈工程完工後營運接管相關計畫擬訂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 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交通運輸、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四)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 熟悉電腦基本操作、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六) 具國際專案管理訓練課程結訓或證照尤佳。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自傳,及其他可資證明工作經歷之文件,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20%、語言能力10%、面試70%。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薪資待遇:本職務薪點範圍為424-520,每點以新臺幣149元計算,折合月酬為新臺幣63,176元至77,480元。 (四) 聯絡人:場站工程組 吳小姐(02)8770-1227。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正工程師
114/04/01~1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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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5/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職稱
正工程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 高雄機場新航廈工程案專案管理聯繫窗口 (二) 各類會議聯繫、管制及會後管考追蹤業務 (三) 高雄機場新航廈工程完工後營運接管相關計畫擬訂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三)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 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交通運輸、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四)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五) 熟悉電腦基本操作、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六) 具國際專案管理訓練課程結訓或證照尤佳。 (七)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語文能力檢定證明、自傳,及其他可資證明工作經歷之文件,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評分方式為學歷20%、語言能力10%、面試70%。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薪資待遇:本職務薪點範圍為424-520,每點以新臺幣149元計算,折合月酬為新臺幣63,176元至77,480元。 (四) 聯絡人:場站工程組 吳小姐(02)877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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