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技士

公告日 114/04/26
刊登起迄日 114/04/25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
工作內容 (一) 跨部會化學物質管理及推動綠色化學等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環保、化學、化工、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 (二)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四)「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4年5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及最近1次環資技術職系銓審函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5月2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綜合規劃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電子檔案併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綜合規劃組 姚小姐 聯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51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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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環資技術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跨部會化學物質管理及推動綠色化學等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環保、化學、化工、公共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 (二)考試及格類科: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並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四)「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得優先考量。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4年5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署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及最近1次環資技術職系銓審函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5月2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綜合規劃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電子檔案併請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職稱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綜合規劃組 姚小姐 聯絡電話:02-23257399分機5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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