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行政助理
公告日 | 11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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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5 ~ 114/05/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職稱 | 行政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 |
工作內容 | 一、教職員工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 二、辦理勞動部四大健康保護計畫事宜 三、辦理職醫臨廠健康服務事宜 四、一般傷病及職業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五、辦理教職員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事宜 六、辦理教職員工急救訓練及急救藥品請購相關事宜 七、其他教職員工活動緊急救護支援工作 八、中心事務辦理及協助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應具有 學士 以上學位。 2.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結業證書。 3.具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需檢附服務證明)。 4.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 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5.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6.須具備基本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 7.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 |
聯絡方式 | 遴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公文製作」評定通過者,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項目如下: (一)「公文製作」:公文製作題目(如簽、函等)至少1題以上,必要時得輔以「工作模擬測驗」,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二 )「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人事室網頁/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4年5月16日(星期五)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02雲林縣斗 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環境安全科技中心」,封面標題書明 「應徵環境安全科技中心-行政助理乙職」,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 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吳小姐(05-5342601轉2834)。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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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5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教職員工健康檢查紀錄之分析、評估、管理與保存 二、辦理勞動部四大健康保護計畫事宜 三、辦理職醫臨廠健康服務事宜 四、一般傷病及職業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 五、辦理教職員工之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事宜 六、辦理教職員工急救訓練及急救藥品請購相關事宜 七、其他教職員工活動緊急救護支援工作 八、中心事務辦理及協助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應具有 學士 以上學位。 2.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結業證書。 3.具實務工作經驗二年以上(需檢附服務證明)。 4.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 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5.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具學校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6.須具備基本文書處理及溝通協調能力。 7.鼓勵身心障礙人士且具相當就業能力者應徵。
聯絡方式
遴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公文製作」評定通過者,始安排進行第三階段甄選,項目如下: (一)「公文製作」:公文製作題目(如簽、函等)至少1題以上,必要時得輔以「工作模擬測驗」,請應徵者預先準備。 (二 )「性格測驗」:進行「性格及就業測評系統」測驗(時間約30分鐘),以瞭解應徵者的性格特質與出缺職務之適配度。 三、第三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並俟查閱應徵者「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完成後,始公告甄選結果於用人單位網頁-最新消息。 應徵方式與日期 一、 採書面報名,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1. 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請至人事室網頁/校務基金工作人員管理下載最新表格)。 2.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4.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之證明文件。 5.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二、請於114年5月16日(星期五)前以郵件(郵戳為憑)寄達「64002雲林縣斗 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環境安全科技中心」,封面標題書明 「應徵環境安全科技中心-行政助理乙職」,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 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吳小姐(05-5342601轉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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