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國樂團
研究助理

公告日 114/04/26
刊登起迄日 114/04/26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國樂團
職稱 研究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國樂團(100005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附設樂團、傳統音樂研習班業務。 (二) 辦理國樂研習營業務。 (三) 文化就在巷子裡業務安排與執行。 (四) 辦理臺北市民族器樂大賽業務。 (五) 國樂社團及觀眾開發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本職缺依本團聘任人員遴聘要點規定,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聘任: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並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 具備表演藝術行政相關工作經驗,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職務所需能力: (一) 具備活動籌備與規劃之行政執行能力。 (二) 擅長溝通與協調,具良好情緒管理與應變能力。 (三) 熟悉公文寫作與電腦操作。 (四) 英文會話及讀譯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5月13日星期二)前,備齊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100005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臺北市立國樂團研究推廣組)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研究助理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資料:(請一併裝於信封袋內,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 (一) 甄選報名表,報名表各項欄位請以正楷文字書寫,並黏貼最近2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式2張,1張正貼於報名表上,另1張夾於報名表,背面請註明姓名。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另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1. 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翻譯(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 2. 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影印護照相片姓名內頁及出入境章戳)或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國紀錄。 3. 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四) 個人自傳(500字以內)。 (五) 退伍令影本(無者免付) (六)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服務證明、離職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資料)。 (七) 以上文件如為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簽。 三、甄選日期:114年5月27日(星期二),甄選須知及相關注意事項將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於本團官網公告,不另通知。 四、甄選地點:臺北市立國樂團(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五、甄選內容: (一) 筆試30%:業務相關教育推廣、藝文推廣行銷申論、英文翻譯及撰寫。 (二) 面試70%:由甄選委員現場即席提問,應考人即席回答。請自備個人過去工作實績佐證資料以備參考。 (三) 以上合計100%。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六、報到及試用: (一) 依「臺北市立國樂團聘任人員遴聘要點」並參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辦理進用及核薪。 (二) 甄選錄取人員初聘自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成績不及格者,予以解聘;試用期滿考核成績及格後,予以續聘。 七、注意事項: (一) 甄選當天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發佈停止上班公告,則本次甄選另行擇期辦理,甄選日期於本團網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 對甄選結果或程序有疑義者,得於錄取名單公告日起三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團提出申訴,並以一次為限,逾期不受理。 (三) 申請複查成績,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甄選委員會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 報名所繳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 應考者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考資料,應附回郵信封,以落實環保政策。 (六) 本團為公立樂團,人員應遵守「公務人員服務法」暨相關規定。另本團為專業化職業演出團體,除平日正常上班外,遇假日或夜晚時段演出活動,須配合本團出勤安排,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發展。 (七) 本團連絡資訊:100005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電話:02-23832170轉251研究推廣組/吳組長。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2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6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國樂團

職稱

研究助理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附設樂團、傳統音樂研習班業務。 (二) 辦理國樂研習營業務。 (三) 文化就在巷子裡業務安排與執行。 (四) 辦理臺北市民族器樂大賽業務。 (五) 國樂社團及觀眾開發業務。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本職缺依本團聘任人員遴聘要點規定,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聘任: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備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並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 (二) 具備表演藝術行政相關工作經驗,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職務所需能力: (一) 具備活動籌備與規劃之行政執行能力。 (二) 擅長溝通與協調,具良好情緒管理與應變能力。 (三) 熟悉公文寫作與電腦操作。 (四) 英文會話及讀譯能力。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114年5月13日星期二)前,備齊下列資料以掛號方式逕寄100005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臺北市立國樂團研究推廣組)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研究助理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資料:(請一併裝於信封袋內,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 (一) 甄選報名表,報名表各項欄位請以正楷文字書寫,並黏貼最近2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一式2張,1張正貼於報名表上,另1張夾於報名表,背面請註明姓名。 (二)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另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檢具下列文件: 1. 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翻譯(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 2. 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影印護照相片姓名內頁及出入境章戳)或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國紀錄。 3. 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四) 個人自傳(500字以內)。 (五) 退伍令影本(無者免付) (六)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服務證明、離職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資料)。 (七) 以上文件如為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簽。 三、甄選日期:114年5月27日(星期二),甄選須知及相關注意事項將於114年5月23日(星期五)於本團官網公告,不另通知。 四、甄選地點:臺北市立國樂團(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五、甄選內容: (一) 筆試30%:業務相關教育推廣、藝文推廣行銷申論、英文翻譯及撰寫。 (二) 面試70%:由甄選委員現場即席提問,應考人即席回答。請自備個人過去工作實績佐證資料以備參考。 (三) 以上合計100%。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六、報到及試用: (一) 依「臺北市立國樂團聘任人員遴聘要點」並參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辦理進用及核薪。 (二) 甄選錄取人員初聘自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成績不及格者,予以解聘;試用期滿考核成績及格後,予以續聘。 七、注意事項: (一) 甄選當天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發佈停止上班公告,則本次甄選另行擇期辦理,甄選日期於本團網站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 對甄選結果或程序有疑義者,得於錄取名單公告日起三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團提出申訴,並以一次為限,逾期不受理。 (三) 申請複查成績,不得要求重新評閱、提供參考答案、閱覽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甄選委員會閱卷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 報名所繳資料逾期、遺漏、提供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五) 應考者所繳資料恕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考資料,應附回郵信封,以落實環保政策。 (六) 本團為公立樂團,人員應遵守「公務人員服務法」暨相關規定。另本團為專業化職業演出團體,除平日正常上班外,遇假日或夜晚時段演出活動,須配合本團出勤安排,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發展。 (七) 本團連絡資訊:100005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電話:02-23832170轉251研究推廣組/吳組長。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