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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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8 ~ 114/05/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 |
工作內容 | 1. 里幹事業務 2. 選舉業務 3. 環保衛生業務 4. 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2、熟諳Windows Office或Libre Office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具有專業證照者尤佳。 3、具備行政文書、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4、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5、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於 114 年5月7日(星期三)前郵寄「新北市坪林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3220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民政課約僱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 1、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表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資料、學經歷、證照及自傳(皆以A4影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665-7251轉224。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一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五、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六、薪資報酬: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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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里幹事業務 2. 選舉業務 3. 環保衛生業務 4.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2、熟諳Windows Office或Libre Office系統軟體等電腦文書處理及一般資訊運用能力,具有專業證照者尤佳。 3、具備行政文書、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之能力。 4、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5、具備汽、機車駕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影本於 114 年5月7日(星期三)前郵寄「新北市坪林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3220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民政課約僱人員」與白天聯絡電話。 1、甄選報名表1份(履歷表請言明以往工作經驗,並於表末請親自簽名),報名表件請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網站(https://www.personnel.ntpc.gov.tw)→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資料、學經歷、證照及自傳(皆以A4影印)。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665-7251轉224。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四、本次甄審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合則錄取,並增列備取人員一名,備取期間為三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五、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六、薪資報酬: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3,750元(須自付勞、健保、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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