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時薪制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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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8 ~ 114/05/0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
職稱 | 時薪制特教助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
工作內容 | 一、 協助 校內 教師訓練 身心障礙 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 著 、 午休 等。 二、 在學校 教師督導與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之課業學習,如協同教學、戶外教 學、 融合教育、有助於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學習等課程。 三、 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學生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回歸普通班等事宜。 四、 在學校特殊教師督導與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維護學生參在學校特殊教師督導與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維護學生參 與校內與校內外活動與比賽之安全。外活動與比賽之安全。 五、協助校內教師輔導及處理身心障礙學生之偶發事件協助校內教師輔導及處理身心障礙學生之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走失…受傷、情緒失控、走失… 等等))。。 六、定時填寫身定時填寫身心障礙心障礙學生服務紀錄表。學生服務紀錄表。 七、協助輔導室交辦各項業務及與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協助輔導室交辦各項業務及與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 八、協助特教班級教學環境協助特教班級教學環境清潔與整理清潔與整理工作。工作。 |
資格條件 |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 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歡迎家長、志工或退休老師、待業教師等踴躍報名。 |
聯絡方式 | 本校輔導室。(校址: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電話:03-4772016#610,請洽輔導室陳主任或特教組余組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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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0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國民小學
職稱
時薪制特教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協助 校內 教師訓練 身心障礙 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包括如廁、清潔、用餐、穿 著 、 午休 等。 二、 在學校 教師督導與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之課業學習,如協同教學、戶外教 學、 融合教育、有助於身心障礙學生之相關學習等課程。 三、 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學生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回歸普通班等事宜。 四、 在學校特殊教師督導與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維護學生參在學校特殊教師督導與指導下,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維護學生參 與校內與校內外活動與比賽之安全。外活動與比賽之安全。 五、協助校內教師輔導及處理身心障礙學生之偶發事件協助校內教師輔導及處理身心障礙學生之偶發事件((受傷、情緒失控、走失…受傷、情緒失控、走失… 等等))。。 六、定時填寫身定時填寫身心障礙心障礙學生服務紀錄表。學生服務紀錄表。 七、協助輔導室交辦各項業務及與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協助輔導室交辦各項業務及與特殊教育相關之交辦事項。 八、協助特教班級教學環境協助特教班級教學環境清潔與整理清潔與整理工作。工作。
資格條件
一、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選辦法第六條之規定: 特殊教育助理人員應雇用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三、歡迎家長、志工或退休老師、待業教師等踴躍報名。
聯絡方式
本校輔導室。(校址: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196號)。 電話:03-4772016#610,請洽輔導室陳主任或特教組余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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