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保育員
| 公告日 | 114/04/2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8 ~ 114/05/1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
| 職稱 | 保育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
| 工作內容 | 1. 服務對象個別化服務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2. 服務對象生活管理、照顧之執行。 3. 服務對象教育、訓練、醫療、復健之執行。 4. 服務對象個案紀錄與評估及活動設計、聯繫與協調。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 具社勞行政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
| 聯絡方式 | 1.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報名時請將下列文件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徵才系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任職未滿3年則檢附全部考績通知書)。 3.截止收件日期:114年5月12日 4.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284宋課長。 5.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職稱
保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服務對象個別化服務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2. 服務對象生活管理、照顧之執行。 3. 服務對象教育、訓練、醫療、復健之執行。 4. 服務對象個案紀錄與評估及活動設計、聯繫與協調。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具社勞行政職系同一職組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公告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2.報名時請將下列文件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徵才系統: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現職公務人員請一併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任職未滿3年則檢附全部考績通知書)。 3.截止收件日期:114年5月12日 4.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284宋課長。 5.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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