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兼任教師
| 公告日 | 114/04/28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8 ~ 114/05/04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
| 職稱 | 兼任教師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None |
| 縣市 | 南投縣 |
| 工作地點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54530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1號) |
| 工作內容 | (1)指導全校性之大一體育(上、下)課程,含學士班之特色運動(射箭)。教授本校運動科學之運動教練專業知識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課程(射箭專長班)。 (2)聘期內需遵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辦法」、「本校兼任教師聘約」之規定。 |
| 資格條件 | *應徵學歷資格: (1)具碩士(含以上)學位,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條至第18條資格者。 (2)應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或經認定確屬學校教學需要之人才者,其年限得酌減之。且需符合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需符合其中上列其中一項條件。 *專長需求:需負責教授本校運動科學之運動教練專業知識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課程(射箭專長班)及大一體育、特色運動課程,應聘者須持有教育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射箭)初級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持有中華民國射箭協會B級(含)以上之射箭教練及裁判證、或曾有擔任或入選世大運、亞運、奧運之教練或選手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名額:1名。 二、聘期:自民國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 三、應徵學歷資格: (1)具碩士(含以上)學位,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條至第18條資格者。 (2)應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或經認定確屬學校教學需要之人才者,其年限得酌減之。且需符合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需符合其中上列其中一項條件。 四、專長需求:需負責教授本校運動科學之運動教練專業知識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課程(射箭專長班)及大一體育、特色運動課程,應聘者須持有教育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射箭)初級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持有中華民國射箭協會B級(含)以上之射箭教練及裁判證、或曾有擔任或入選世大運、亞運、奧運之教練或選手者尤佳。 五、應徵人員須附資料如下(一式6份): 1.履歷表、自傳 2.碩士學歷證件影本或符合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者之證明文件 3.七年內之相關著作或實務指導展演、競賽之證明 4.其他足供參考之資料、證照等 六、工作內容: (1)指導全校性之大一體育(上、下)課程,含學士班之特色運動(射箭)。教授本校運動科學之運動教練專業知識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課程(射箭專長班)。 (2)聘期內需遵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辦法」、「本校兼任教師聘約」之規定。 七、報名方式: 親自送繳或郵寄。 地址: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 收件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黃小姐 八、報名截止日期:114年5月4日止(郵戳為憑)。 九、待遇:依「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及兼任教師實際授課時數計算,並按月發給。 十、備註: 1.請於信封或郵件主旨註明「應徵兼任體育教師」字樣,並請註明可將應徵資料寄回之通訊地址。 2.初審通過者,將另行安排及通知面試時間。 3.通過者其排課時段需依照校方之安排及規定辦理。 4.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本中心。電話:049-2910960分機2571 黃小姐。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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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0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職稱
兼任教師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南投縣
工作內容
(1)指導全校性之大一體育(上、下)課程,含學士班之特色運動(射箭)。教授本校運動科學之運動教練專業知識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課程(射箭專長班)。 (2)聘期內需遵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辦法」、「本校兼任教師聘約」之規定。
資格條件
*應徵學歷資格: (1)具碩士(含以上)學位,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條至第18條資格者。 (2)應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或經認定確屬學校教學需要之人才者,其年限得酌減之。且需符合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需符合其中上列其中一項條件。 *專長需求:需負責教授本校運動科學之運動教練專業知識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課程(射箭專長班)及大一體育、特色運動課程,應聘者須持有教育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射箭)初級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持有中華民國射箭協會B級(含)以上之射箭教練及裁判證、或曾有擔任或入選世大運、亞運、奧運之教練或選手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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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額:1名。 二、聘期:自民國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1月31日。 三、應徵學歷資格: (1)具碩士(含以上)學位,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條至第18條資格者。 (2)應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但獲有國際級大獎或經認定確屬學校教學需要之人才者,其年限得酌減之。且需符合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需符合其中上列其中一項條件。 四、專長需求:需負責教授本校運動科學之運動教練專業知識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課程(射箭專長班)及大一體育、特色運動課程,應聘者須持有教育部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射箭)初級專任運動教練證書。持有中華民國射箭協會B級(含)以上之射箭教練及裁判證、或曾有擔任或入選世大運、亞運、奧運之教練或選手者尤佳。 五、應徵人員須附資料如下(一式6份): 1.履歷表、自傳 2.碩士學歷證件影本或符合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者之證明文件 3.七年內之相關著作或實務指導展演、競賽之證明 4.其他足供參考之資料、證照等 六、工作內容: (1)指導全校性之大一體育(上、下)課程,含學士班之特色運動(射箭)。教授本校運動科學之運動教練專業知識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課程(射箭專長班)。 (2)聘期內需遵守「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辦法」、「本校兼任教師聘約」之規定。 七、報名方式: 親自送繳或郵寄。 地址:54561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 收件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黃小姐 八、報名截止日期:114年5月4日止(郵戳為憑)。 九、待遇:依「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規定」及兼任教師實際授課時數計算,並按月發給。 十、備註: 1.請於信封或郵件主旨註明「應徵兼任體育教師」字樣,並請註明可將應徵資料寄回之通訊地址。 2.初審通過者,將另行安排及通知面試時間。 3.通過者其排課時段需依照校方之安排及規定辦理。 4.如有任何疑問,歡迎電洽本中心。電話:049-2910960分機2571 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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