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公告日 114/04/29
刊登起迄日 114/04/28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
工作內容 一、協助監辦採購案件之開標或驗收作業。 二、辦理各項廉政文書作業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2、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行良好、學習能力強。 3、須能配合於本局或府外單位等處開會。 4、有行政機關服務相關經驗者及駕駛執照者尤佳。 5、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之情事者。 6、取得自來水管配管證照者尤佳。 7、歡迎具有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應徵。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請一併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 以上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14年5月13日前親送或郵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陳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4.5.13為憑,逾期、未寄送紙本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4等約僱職代(政風室)」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註: 1、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代理本局政風室助理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之職務,預計約至114年10月31日止(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月報酬為250薪點(約新台幣33,750元)。 2、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同性質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紙本投件者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6、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86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114/04/14~1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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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20~1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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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114/03/13~1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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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114/03/05~1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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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114/01/13~1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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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113/12/11~1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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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113/11/21~1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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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性質)

職系

職等

4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協助監辦採購案件之開標或驗收作業。 二、辦理各項廉政文書作業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 2、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行良好、學習能力強。 3、須能配合於本局或府外單位等處開會。 4、有行政機關服務相關經驗者及駕駛執照者尤佳。 5、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之情事者。 6、取得自來水管配管證照者尤佳。 7、歡迎具有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應徵。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可採以下方式報名: 1、線上報名投件: 使用事求人線上職缺應徵者,不須檢附(上傳)照片,如已上傳照片者,請勾選履歷”不要附照片”再應徵,並請於系統內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2、紙本報名者請檢附: (1)本局甄選報名表(請務必下載使用本局新版甄選報名表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徵才資訊下載:https://www.wrs.ntpc.gov.tw/home.jsp?id=4448a69be9753ff4)。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有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請一併檢附在職或離職證明)。 以上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並於114年5月13日前親送或郵寄: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0樓水利局人事室陳小姐收(郵戳至遲以114.5.13為憑,逾期、未寄送紙本報名表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4等約僱職代(政風室)」及白天聯絡電話。 二、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之比例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欲退還相關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並填寫住址及收件人)。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備註: 1、本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代理本局政風室助理員留職停薪期間所遺之職務,預計約至114年10月31日止(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月報酬為250薪點(約新台幣33,750元)。 2、本次徵才正取1名,另得擇優1~2名列備取,備取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同性質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3、通知錄取人員如於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無法到職者,視同放棄。 4、紙本投件者請下載本局甄選報名表報名。 5、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於僱用勞工時,應施行體格檢查,故本局新進人員報到時,皆應檢附規定期限內之體格檢查報告。 6、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886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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