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
組員

公告日 114/04/29
刊登起迄日 114/04/28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華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國立東華大學(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財物勞務採購案招標、1萬元以上經費動支審核及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二、工友人事管理、大樓管理員與夜間管理員管理及勞動法令相關函文簽辦。 三、辦理本校空間規劃評估委員會相關業務及教室講堂與校園場地借用事務管理。 四、監視器業務及電話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經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能配合業務輪調者。 二、領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具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積極細心者。 三、具政府採購法相關實務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五、於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二、請114年5月5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依序將以下相關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專業證照(無則免)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三、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學經歷、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等)。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聯絡人:任免遷調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洽03-8906059人事室林組員;與工作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8906311事務組莊組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華大學

職稱

組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財物勞務採購案招標、1萬元以上經費動支審核及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二、工友人事管理、大樓管理員與夜間管理員管理及勞動法令相關函文簽辦。 三、辦理本校空間規劃評估委員會相關業務及教室講堂與校園場地借用事務管理。 四、監視器業務及電話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畢業,經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能配合業務輪調者。 二、領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具溝通協調能力、服務熱忱、積極細心者。 三、具政府採購法相關實務作業。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五、於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不同意商調者,請勿報名。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二、請114年5月5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校於甄選期間調閱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並請依序將以下相關證件影本(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專業證照(無則免)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 三、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內容請包括:個人成長、學經歷、專長、工作理念、轉任原因等)。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有效。 六、聯絡人:任免遷調或甄選相關問題,請洽03-8906059人事室林組員;與工作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8906311事務組莊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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