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美術館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4/29
刊登起迄日 114/04/28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主題展、徵件、競賽、國際規劃等展覽業務執行與相關庶務工作。 (二) 展覽相關採購作業、年度及延續性採購案件辦理事宜。 (三) 綜合性一般行政業務處理,包含展覽檔案及相關庫房管理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含大學)美術、視覺藝術、藝術行政、博物館、視覺設計或傳達及外語等相關系所畢業。 (三) 具美術展覽規劃執行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錄用。 (四) 具外語溝通能力,可與國外藝術家或藝術機構溝通協調者尤佳。 (五) 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並可配合業務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聯絡方式 [email protected] 1.有意者請於114年6月10日(含)前至本館網站https://www.ntmofa.gov.tw (首頁/加入我們/徵才)下載格式繕打「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一)」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無需印出寄回;另備齊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於114年6月10日(含)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約僱人員報名表(請至本館網站下載格式)。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中文譯本及成績證明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4)自傳(約500字請繕打於簡要自述)。 (5)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整齊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美術館展覽組約僱人員,並書寫寄件人姓名及地址】,已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 (6)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2.本職缺月酬標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5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4.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5.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人事室姚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5。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70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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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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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8 ~ 114/06/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主題展、徵件、競賽、國際規劃等展覽業務執行與相關庶務工作。 (二) 展覽相關採購作業、年度及延續性採購案件辦理事宜。 (三) 綜合性一般行政業務處理,包含展覽檔案及相關庫房管理事宜。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含大學)美術、視覺藝術、藝術行政、博物館、視覺設計或傳達及外語等相關系所畢業。 (三) 具美術展覽規劃執行實務經驗者優先考慮錄用。 (四) 具外語溝通能力,可與國外藝術家或藝術機構溝通協調者尤佳。 (五) 具高度服務熱誠、良好人際溝通能力,並可配合業務執行需求加班工作者。

聯絡方式

[email protected] 1.有意者請於114年6月10日(含)前至本館網站https://www.ntmofa.gov.tw (首頁/加入我們/徵才)下載格式繕打「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一)」後傳送至[email protected],無需印出寄回;另備齊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於114年6月10日(含)前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1)甄選約僱人員報名表(請至本館網站下載格式)。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中文譯本及成績證明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4)自傳(約500字請繕打於簡要自述)。 (5)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依序裝訂整齊以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美術館人事室」,地址:403414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國立臺灣美術館展覽組約僱人員,並書寫寄件人姓名及地址】,已傳送電子檔案而未依限寄送紙本資料者(郵戳為憑),視為報名程序未完成。 (6)符合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測驗或面試,無法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報名資料擬取回者,請檢附回郵信封,未取回者,資料將予以銷毀,以符個資保護相關規定。 2.本職缺月酬標準: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3.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情況酌增候補名額1-2人,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5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4.本館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5.聯絡方式: (1)徵才相關事宜:人事室姚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145。 (2)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723552分機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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