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
稅務員

公告日 114/04/29
刊登起迄日 114/04/28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新竹市中央路112號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地價稅之查定、催繳工作。 二、 地價稅人民申請案件之擬辦,兼辦地價稅稽徵有關各項課稅資料搜集工作。 三、 地籍異動之釐正及填寫異動通報表。 四、 辦理地價稅各項減免稅地與適用特別稅用地及原課徵田賦變更使用之調查(清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三、具有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二、請務必於114年5月2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 (一)現職派令。 (二)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經審核資歷資格符合本局所需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簡要自述」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全,視同資格不符亦不退件。 六、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職缺數增列候用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03-5225161分機834 韓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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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8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稅務局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地價稅之查定、催繳工作。 二、 地價稅人民申請案件之擬辦,兼辦地價稅稽徵有關各項課稅資料搜集工作。 三、 地籍異動之釐正及填寫異動通報表。 四、 辦理地價稅各項減免稅地與適用特別稅用地及原課徵田賦變更使用之調查(清查)。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普通考試、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 三、具有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且現職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二、請務必於114年5月2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登打「簡要自述」完竣後,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 (一)現職派令。 (二)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 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五、經審核資歷資格符合本局所需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簡要自述」缺漏或證件資料不齊全,視同資格不符亦不退件。 六、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依職缺數增列候用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聯絡電話:03-5225161分機834 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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