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
組長
公告日 | 114/04/2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9 ~ 114/05/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衛生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及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1巷1號。 |
工作內容 | 1. 綜理門診、急診、住院醫務組相關服務 2. 綜理督導病歷管理業務與工作分派 3. 綜理醫院督考及健康醫院認證事宜 4. 主管交辦事項處理與協調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3. 銓審: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人員。 4. 考績:近3年考績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5.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6. 具態度積極、有執行力且溝通能力佳等之人格特質。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照片電子檔、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相關經歷或特殊表現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餘不另行通知。(1)面試40%,筆試60%。(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通信報名地址: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聯絡電話:08-7557885轉81636 聯絡人:呂副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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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榮民總醫院
職稱
組長
職系
衛生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 綜理門診、急診、住院醫務組相關服務 2. 綜理督導病歷管理業務與工作分派 3. 綜理醫院督考及健康醫院認證事宜 4. 主管交辦事項處理與協調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 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3. 銓審: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人員。 4. 考績:近3年考績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5.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6. 具態度積極、有執行力且溝通能力佳等之人格特質。 7.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 ※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附)、照片電子檔、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相關經歷或特殊表現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及筆試,餘不另行通知。(1)面試40%,筆試60%。(2)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通信報名地址:屏東市榮總東路1號 聯絡電話:08-7557885轉81636 聯絡人:呂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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