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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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9 ~ 114/05/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路600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科技產業園區及產業園區開發相關行政作業。 (二)地方政府報編產業園區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專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三)工作態度佳、具學習觀念、主動積極及配合度良好。 (四)具行政機關實際工作經驗及簽辦公文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之情事。 (六)本職缺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請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務必填寫)。 (二)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或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依序排列並掃描成一個PDF檔案後上傳至系統「證照資格/作品附件」(請勿超過10M,以免檔案無法傳送)。 (三)逾時報名或電子檔案未傳送、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四)本約僱職務代理人為技士職代,依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支薪(月薪約37,800元),僱用期間預估自核定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視考試分發狀況而定),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五)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6.聯絡電話:07-3611212轉625薛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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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37,800元)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科技產業園區及產業園區開發相關行政作業。 (二)地方政府報編產業園區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之專業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三)工作態度佳、具學習觀念、主動積極及配合度良好。 (四)具行政機關實際工作經驗及簽辦公文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3條及第5條之情事。 (六)本職缺歡迎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請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務必填寫)。 (二)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或相關佐證資料各1份,依序排列並掃描成一個PDF檔案後上傳至系統「證照資格/作品附件」(請勿超過10M,以免檔案無法傳送)。 (三)逾時報名或電子檔案未傳送、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由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四)本約僱職務代理人為技士職代,依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支薪(月薪約37,800元),僱用期間預估自核定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視考試分發狀況而定),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 (五)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6.聯絡電話:07-3611212轉625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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