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科員
公告日 | 114/04/2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9 ~ 114/05/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105404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 |
工作內容 |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不得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二、報名人員將先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8高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4/2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四、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不得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二、報名人員將先進行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依面試成績評比,不符資格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8高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