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專員

公告日 114/04/30
刊登起迄日 114/04/29 ~ 114/05/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宜蘭縣宜蘭市林森路25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組編、任免及員額評鑑等相關人事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訓練)及格(合格)。 三、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人員,人事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5月8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無則免附)、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夏小姐(02)80723333分機8517。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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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鐵道局東部工程分局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組編、任免及員額評鑑等相關人事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訓練)及格(合格)。 三、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人員,人事行政工作經驗5年以上。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4年5月8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銓敘部認定職系專長文件(無則免附)、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予受理。聯絡人及電話:夏小姐(02)80723333分機8517。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倘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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