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楠梓區衛生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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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9 ~ 114/05/2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楠梓區衛生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None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楠梓區衛生所(一組) 地址: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202號 |
工作內容 | 1.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請詳閱附件--徵才公告及履歷表(一組護理師) 以下資格皆需具備: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有護理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聯絡電話:07-3512119分機330 聯絡人:高小姐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薪資: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月)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紙本方式應徵,請檢附(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名蓋章)、(2)大學以上畢業證書、(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4)護理師證書、(5)曾任職務離職證明書(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由上至下排列夾妥,置入信封,並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及地址。 二、請於114年5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1)-(5))逕寄送至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202號高雄市楠梓區衛生所高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護理師)職缺」,逾期恕不受理,請來電確認是否送達。 備註: 一、應徵文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報名參加甄選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應徵文件,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甄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三、通知錄取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參加。 五、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及甄選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遴用,則自動失效。 六、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黃組長(07-3512119-302),其他問題請電洽兼人事管理員高小姐(07-3512119-330)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楠梓區衛生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None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請詳閱附件--徵才公告及履歷表(一組護理師) 以下資格皆需具備: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2.具有護理師證書。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7-3512119分機330 聯絡人:高小姐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薪資: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月)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紙本方式應徵,請檢附(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名蓋章)、(2)大學以上畢業證書、(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4)護理師證書、(5)曾任職務離職證明書(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由上至下排列夾妥,置入信封,並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及地址。 二、請於114年5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1)-(5))逕寄送至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202號高雄市楠梓區衛生所高小姐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護理師)職缺」,逾期恕不受理,請來電確認是否送達。 備註: 一、應徵文件不齊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報名參加甄選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應徵文件,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二、甄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三、通知錄取後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報名參加。 五、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及甄選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遴用,則自動失效。 六、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黃組長(07-3512119-302),其他問題請電洽兼人事管理員高小姐(07-351211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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