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義學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 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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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9 ~ 114/05/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義學國民中學 |
職稱 | 事務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泰山區民生路33號 |
工作內容 | (一) 全校工程、財物、勞務招標採購及擴充續約、履約管理及完工驗收等。 (二) 全校公有建築廳舍與校園環境之安全管理、修繕與維護。 (三) 負責學校保全、庶務委外人員及工友管理。 (四) 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之管理、購置、修繕及維護。 (五) 校園綠化、水電管理及節能事宜。 (六) 辦理災害預防、搶救及重建(含收容場所)事宜。 (七) 其他總務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現職為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進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曾涉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事件;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 大學以上畢業,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五) 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手續: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5月9日前至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將下列資料掃瞄上傳系統(請以A4大小排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以線上應徵方式投件。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大學含以上)。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 5. 現職銓敘審定函。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英語檢定合格證書等個人專長或服務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8.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二) 甄試程序:資料齊備且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三) 相關作業: 1. 本職缺為退休預估缺,預計於本(114)年8月31日出缺。 2. 本校得就甄試人員中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於甄選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為候用名冊,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逕為進用,惟應徵人員成績未達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4. 甄選時程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不能依原訂時程辦理時,將另行公告本校網頁。 (四) 聯絡電話:人事甄選資格問題請洽人事室02-22961168轉611楊主任;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洽總務處02-22961168轉300陳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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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義學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 全校工程、財物、勞務招標採購及擴充續約、履約管理及完工驗收等。 (二) 全校公有建築廳舍與校園環境之安全管理、修繕與維護。 (三) 負責學校保全、庶務委外人員及工友管理。 (四) 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之管理、購置、修繕及維護。 (五) 校園綠化、水電管理及節能事宜。 (六) 辦理災害預防、搶救及重建(含收容場所)事宜。 (七) 其他總務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現職為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進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 未曾涉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事件;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 大學以上畢業,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五) 具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手續: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於114年5月9日前至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請將下列資料掃瞄上傳系統(請以A4大小排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以線上應徵方式投件。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大學含以上)。 3.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 5. 現職銓敘審定函。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英語檢定合格證書等個人專長或服務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8.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二) 甄試程序:資料齊備且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 (三) 相關作業: 1. 本職缺為退休預估缺,預計於本(114)年8月31日出缺。 2. 本校得就甄試人員中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於甄選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為候用名冊,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逕為進用,惟應徵人員成績未達標準時,本校得予從缺。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4. 甄選時程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不能依原訂時程辦理時,將另行公告本校網頁。 (四) 聯絡電話:人事甄選資格問題請洽人事室02-22961168轉611楊主任;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洽總務處02-22961168轉300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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