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約用人員(環保職安)
公告日 | 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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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9 ~ 114/05/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職稱 | 約用人員(環保職安)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用人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工作地址:辦公室地點為本校公館校區(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88號)。工作地點包含本校三校區「和平校區、公館校區及林口校區」。 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規定,技術類學士306薪點(38,648元),技術類碩士351薪點(44,331元)。 |
工作內容 |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業務。 2.申請執行教育部環安衛相關計畫。 3.實驗室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 4.實驗室游離輻射防護管理業務。 5.其他交辦之工作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英語能力須達A2級(含)以上(全民英檢初級等)。 3.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4.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聯絡方式 | 應徵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5月7日(星期三)前至本校首頁→徵才訊息→徵才網站(首次使用請先註冊加入會員)→登錄「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應徵本職缺。※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以明責任。 2.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於履歷註明並請檢附相關證件電子檔。 聯絡人:環境安全衛生中心吳小姐,電話:02-77499474,E-mail [email protected]。 備註: 1.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2.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未獲通知面試或未予錄取,報名資料將由本校逕予銷毀,恕不寄還,如須檢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於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為限。甄選錄取者,由本校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約用人員報到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5.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職稱
約用人員(環保職安)
職系
無
職等
約用人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業務。 2.申請執行教育部環安衛相關計畫。 3.實驗室有害事業廢棄物清理。 4.實驗室游離輻射防護管理業務。 5.其他交辦之工作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英語能力須達A2級(含)以上(全民英檢初級等)。 3.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4.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聯絡方式
應徵方式: 1.意者請於114年5月7日(星期三)前至本校首頁→徵才訊息→徵才網站(首次使用請先註冊加入會員)→登錄「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儲存→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電子檔→應徵本職缺。※請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均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以明責任。 2.具身心障礙身分者,請於履歷註明並請檢附相關證件電子檔。 聯絡人:環境安全衛生中心吳小姐,電話:02-77499474,E-mail [email protected]。 備註: 1.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2.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未獲通知面試或未予錄取,報名資料將由本校逕予銷毀,恕不寄還,如須檢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於正取人員逾期未報到或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遞補之,其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為限。甄選錄取者,由本校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約用人員報到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5.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缺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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