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護理師

公告日 114/04/30
刊登起迄日 114/04/29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
工作內容 護理病房臨床工作。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2.資歷及證書: (1). 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自傳,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 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 (3).取得公私立地區教學級醫院以上之護理人員專業能力進階N3(含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4). 年資: A.臨床工作年資滿8年。 B.須於區域醫院工作年資滿4年以上從事臨床護理相關為限,以衛生局執業登錄有案並需提具相關服務證明(須加蓋出具證明之服務機構印信)。 (5).曾擔任區域醫院小組長或以上職位,具行政管理經驗者尤佳。 (6). 特殊表現:訓練進修、著作、論文發表、年終考評、獎懲紀錄…等,請提供五年內佐證文件,將列為特殊表現之評分依據。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證照證明影本;請掛號逕寄: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師(三)級護理師」。 2.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均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服務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 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 聯絡電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人事室何先生 電話號碼:05-3790600#20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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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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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9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至師(三)級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護理病房臨床工作。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系所畢業證書影本。 2.資歷及證書: (1). 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自傳,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 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核發之護理師證書影本。 (3).取得公私立地區教學級醫院以上之護理人員專業能力進階N3(含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4). 年資: A.臨床工作年資滿8年。 B.須於區域醫院工作年資滿4年以上從事臨床護理相關為限,以衛生局執業登錄有案並需提具相關服務證明(須加蓋出具證明之服務機構印信)。 (5).曾擔任區域醫院小組長或以上職位,具行政管理經驗者尤佳。 (6). 特殊表現:訓練進修、著作、論文發表、年終考評、獎懲紀錄…等,請提供五年內佐證文件,將列為特殊表現之評分依據。

聯絡方式

1.意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證照證明影本;請掛號逕寄:613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50號;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師(三)級護理師」。 2.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均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服務證明(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 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 聯絡電話: 衛生福利部朴子醫院人事室何先生 電話號碼:05-3790600#20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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