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簡章類別編號070)
公告日 | 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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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29 ~ 114/05/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
職稱 |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簡章類別編號070) |
職系 | 無 |
職等 | 312薪點(折合新臺幣43,773元)至424薪點(折合新臺幣59,487元)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定地點 |
工作內容 | 1.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 2.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學生及幼兒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與幼兒之人,其輔導學生與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5.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6.接受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其他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除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外,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具有與青少年或兒童輔導工作相關經驗) 3、近1年內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滿3個月以上者。(具有與青少年或兒童輔導工作相關經驗) |
聯絡方式 | ※聘僱期間:1.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於年度考核表現良好者可續聘。2.次年度起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本職缺為本局所屬學校職缺,惟如新學期開始後因學校班級數未達得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力之標準時,則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報名網址:https://okwork.gov.taipei/ESO/content/tw/iFrameSet/161108222658。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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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簡章類別編號070)
職系
無
職等
312薪點(折合新臺幣43,773元)至424薪點(折合新臺幣59,487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學生及幼兒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習適應之促進。 2.學生及幼兒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3.學生及幼兒之心理評估、輔導諮商及資源轉介服務。 4.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學生與幼兒之人,其輔導學生與幼兒之專業諮詢及協助。 5.學校及幼兒園輔導諮詢服務之提供。 6.接受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其他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派與學生及幼兒輔導或兒童少年保護相關之工作。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除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外,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具有與青少年或兒童輔導工作相關經驗) 3、近1年內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滿3個月以上者。(具有與青少年或兒童輔導工作相關經驗)
聯絡方式
※聘僱期間:1.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於年度考核表現良好者可續聘。2.次年度起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備註:本職缺為本局所屬學校職缺,惟如新學期開始後因學校班級數未達得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力之標準時,則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長。 ※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報名網址:https://okwork.gov.taipei/ESO/content/tw/iFrameSet/16110822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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