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科員
| 公告日 | 114/04/3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29 ~ 114/05/0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竹縣 |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
| 工作內容 | 1.研考業務。 2.府層級專案會議。 3.採購業務 。 4.辦公廳舍管理。 5.行政科法規研訂。 6.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於徵才有效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線上投件,【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經甄選擬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商調;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doe.hcc.edu.tw/doe_front/index.php)一般公告項下。 3、本職缺為綜合行政職系,【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屬「綜合」職組(含綜合行政、社勞行政、社會工作、文教行政、新聞傳播、圖書史料檔案、人事行政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如具有調任資格者得予調任)】。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行政科徐科長,電話03-5518101分機2690。 7、報名問題請洽本局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2397。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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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29 ~ 114/05/0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教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研考業務。 2.府層級專案會議。 3.採購業務 。 4.辦公廳舍管理。 5.行政科法規研訂。 6.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初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4、諳客語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徵才有效期間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線上投件,【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言檢定證明(無則免附)】、【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上傳)。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面)試;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經甄選擬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新竹縣政府核准後商調;錄取結果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doe.hcc.edu.tw/doe_front/index.php)一般公告項下。 3、本職缺為綜合行政職系,【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屬「綜合」職組(含綜合行政、社勞行政、社會工作、文教行政、新聞傳播、圖書史料檔案、人事行政等職系),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在同職組各職系之職務間如具有調任資格者得予調任)】。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6、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局行政科徐科長,電話03-5518101分機2690。 7、報名問題請洽本局人事室林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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