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 | 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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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30 ~ 114/05/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彰化縣和美鎮鹿和路六段337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里辦公處一般民政、行政、役政、稅務之代催代繳業務並依錄取人 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報名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專業證照(如無免附),以上資料均以掃描方式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
聯絡方式 | 一、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日期。 二、連絡電話:04-7560617陳小姐。 三、本次甄選係補實之職缺,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四、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由本所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六、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以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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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30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和美鎮公所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里辦公處一般民政、行政、役政、稅務之代催代繳業務並依錄取人 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報名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檢附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及專業證照(如無免附),以上資料均以掃描方式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聯絡方式
一、截止日期:如上網公告日期。 二、連絡電話:04-7560617陳小姐。 三、本次甄選係補實之職缺,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不合格者恕不通知。 四、現職人員經本所錄用,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五、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由本所職務出缺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六、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以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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