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管理員
| 公告日 | 114/04/3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4/30 ~ 114/05/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
| 職稱 | 管理員 |
| 職系 | 圖書史料檔案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花蓮縣 |
| 工作地點 |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花蓮縣花蓮市民權路42號) |
| 工作內容 | 一、圖書、期刊管理。 二、館藏設備清查、盤點、註銷、汰舊換新。 三、圖書館場地設備清潔維護、門禁及安全管理維護、相關場館美化及管理。 四、讀者諮詢及圖書館郵件收發、教學相關資料之蒐集及剪輯。 五、閱讀活動寫作活動推廣、書展主題展活動推動及花中文學獎活動辦理。 六、晚自修服務團隊管理、讀書會活動辦理及志工團體經營。 七、其他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與圖書史料檔案職系同一職組,現職人員得相互調任(例如綜合行政職系)之委任第3職等以上(含權理)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自報名截止日起得調任中央機關學校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分配或調整。 四、熟悉 Word、Excel、網路操作、海報製作、影音剪輯、具圖書館工作經驗等處理能力尤佳。 五、具身心障礙、原住民身份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人事室吳主任,連絡電話:03-8242236分機260 應徵本職缺者,除線上應徵外,尚需上傳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等文件(請詳閱甄選簡章) 相關表件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s://www.hlhs.hlc.edu.tw)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管理員
114/03/21~114/03/28
|
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30 ~ 114/05/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中學
職稱
管理員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一、圖書、期刊管理。 二、館藏設備清查、盤點、註銷、汰舊換新。 三、圖書館場地設備清潔維護、門禁及安全管理維護、相關場館美化及管理。 四、讀者諮詢及圖書館郵件收發、教學相關資料之蒐集及剪輯。 五、閱讀活動寫作活動推廣、書展主題展活動推動及花中文學獎活動辦理。 六、晚自修服務團隊管理、讀書會活動辦理及志工團體經營。 七、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圖書史料檔案職系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與圖書史料檔案職系同一職組,現職人員得相互調任(例如綜合行政職系)之委任第3職等以上(含權理)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自報名截止日起得調任中央機關學校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任用後發現錄取人員有本項各情形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實施職務分配或調整。 四、熟悉 Word、Excel、網路操作、海報製作、影音剪輯、具圖書館工作經驗等處理能力尤佳。 五、具身心障礙、原住民身份者尤佳。
聯絡方式
人事室吳主任,連絡電話:03-8242236分機260 應徵本職缺者,除線上應徵外,尚需上傳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等文件(請詳閱甄選簡章) 相關表件請至本校網頁下載(https://www.hlhs.hl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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