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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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30 ~ 114/05/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綜合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5.無限制轉調情形,且能配合職務輪調。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5月5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1)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等資料。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格不符。 (4)應檢具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證明等,請將證明文件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份PDF檔後上傳。 2.聯絡電話04-25620841#220陳小姐 3.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6.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實際狀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7.本案職缺預估114年6月後出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辦事員
114/04/09~1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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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30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綜合行政職系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5.無限制轉調情形,且能配合職務輪調。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5月5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1)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等資料。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格不符。 (4)應檢具文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證明等,請將證明文件依序掃瞄並合併成⼀份PDF檔後上傳。 2.聯絡電話04-25620841#220陳小姐 3.經資格審查合格報名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6.本案除正取名額外,視實際狀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7.本案職缺預估114年6月後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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