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4/30
刊登起迄日 114/04/30 ~ 114/05/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3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補習班分區服務,審核擬聘僱補習班人員之證明文件及資訊管理系統操作教學,加強補習班人員管理。 二、辦理本市補習班公共安全或檢舉案件、學生交通車查察、消費爭議協處、行政罰鍰應收未收每年各案移送強制執行等相關事項。 三、其他補習班相關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正取人員:一年一僱。俟高雄市政府核准僱用名冊後,自報到之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本案經費係由教育部補助,惟該部不補助經費或經費用罄,約僱人員應即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聯絡方式 僅受理郵寄報名,請於114年5月6日以「限掛」寄送報名文件,並請於信封註記「應徵教育局社會教育科約僱人員」,逾時寄件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寄送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陳冠青小姐收。報名表件請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頁最新公告區https://www.kh.edu.tw/下載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3/11/29~113/12/05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30 ~ 114/05/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補習班分區服務,審核擬聘僱補習班人員之證明文件及資訊管理系統操作教學,加強補習班人員管理。 二、辦理本市補習班公共安全或檢舉案件、學生交通車查察、消費爭議協處、行政罰鍰應收未收每年各案移送強制執行等相關事項。 三、其他補習班相關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持國外學歷證件報考者,需繳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查證認定學歷之證明文件及中譯本)。 正取人員:一年一僱。俟高雄市政府核准僱用名冊後,自報到之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本案經費係由教育部補助,惟該部不補助經費或經費用罄,約僱人員應即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聯絡方式

僅受理郵寄報名,請於114年5月6日以「限掛」寄送報名文件,並請於信封註記「應徵教育局社會教育科約僱人員」,逾時寄件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寄送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陳冠青小姐收。報名表件請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頁最新公告區https://www.kh.edu.tw/下載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約僱人員
113/11/29~113/12/05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