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恆春戶政事務所
戶籍員
公告日 | 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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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30 ~ 114/05/0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屏東縣恆春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屏東縣 |
工作地點 | 屏東縣恆春戶政事務所(屏東縣恆春鎮天文路60號)及所屬辦公室。 |
工作內容 | 1.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並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值班及職務輪調者。 |
聯絡方式 |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附件(包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 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另得列候補名額1名,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聯絡電話:(08)8895713轉22潘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4/3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30 ~ 114/05/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恆春戶政事務所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具服務熱忱、敬業精神並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值班及職務輪調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附件(包含自傳、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 2. 甄選方式採資歷審查,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另得列候補名額1名,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聯絡電話:(08)8895713轉22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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