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書記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0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8樓
工作內容 一、文書檔案處理。 二、協助性別平等業務。 三、辦理綜合性公文及相關業務。 四、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公文、電腦文書處理、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及溝通協調能力為佳。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 2.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之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7)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聯絡人及電話:觀光旅遊局人事室麥小姐03-3322101#528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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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0 ~ 113/11/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文書檔案處理。 二、協助性別平等業務。 三、辦理綜合性公文及相關業務。 四、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公文、電腦文書處理、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及溝通協調能力為佳。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 2.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一般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5)最近之銓敘審定函、(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達5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7)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至2名,並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4.聯絡人及電話:觀光旅遊局人事室麥小姐03-3322101#5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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