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聘用檢查員

公告日 114/05/01
刊登起迄日 114/04/30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職稱 聘用檢查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本局萬華第二辦公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並視業務需求輪調回局本部(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工作內容 1.本市勞動條件檢查事項:本市轄內申訴檢查、專案檢查及⼀般檢查,其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作法、勞⼯退休⾦條例、勞資爭議處理法(協助調查事實部分)等其他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2.勞動條件檢查後續配合事項: (1)包括處分、訴願答辯、登錄陳報檢查結果、統計並提出專案檢查報告等。 (2)檢查後續罰鍰、訴願等相關事項。 (3)其他⾏政⽀援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為勞⼯、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之⼀者: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學位。 ⼆、國內外⼤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作有關之重要⼯作經驗2年以上。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聯絡Email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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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聘用檢查員
114/04/02~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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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檢查員
114/03/04~1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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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檢查員
114/01/21~1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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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檢查員
113/12/23~1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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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30 ~ 114/05/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職稱

聘用檢查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本市勞動條件檢查事項:本市轄內申訴檢查、專案檢查及⼀般檢查,其檢查範圍包含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作法、勞⼯退休⾦條例、勞資爭議處理法(協助調查事實部分)等其他勞動條件相關法令。 2.勞動條件檢查後續配合事項: (1)包括處分、訴願答辯、登錄陳報檢查結果、統計並提出專案檢查報告等。 (2)檢查後續罰鍰、訴願等相關事項。 (3)其他⾏政⽀援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為勞⼯、社會、法律或其他相關科系畢業,並符合下列資格之⼀者: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學位。 ⼆、國內外⼤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作有關之重要⼯作經驗2年以上。

聯絡方式

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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