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
醫師

公告日 114/05/01
刊登起迄日 114/05/01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
工作內容 精神科醫療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具精神專科醫師資格。 4.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 (1) 具精神醫學次專科醫師證書,如兒童精神醫學、老人精神醫學、成癮次專科醫師證書。 (2) 近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之醫學論文。 (3) 其他教學、研究、或服務優良事蹟。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5月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登入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1.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含高普考、特考、專技高考、檢覈考試及格等)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如為現職公務人員,請檢具銓敘部函(銓審函)、最近派令影本。 7.語言能力檢定成績證明影本(含托福考試、全民英檢、多益測驗等通過各項英語檢測成績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8.最近五年考績,以與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為限。(無者免附) 9.最近五年平時獎懲,以與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已核定發布者為限。(無者免附) 10.最近五年內所為與從事本職務有關之訓練時數證明,並以公務機關或公會、學會認定之教育訓練且領有證明文件,經登錄有案者為限。(無者免附) 11.依本院陞任評分標準表計分相關文件。(無者免附) 二、通訊報名:請檢具上方所需繳交證件資料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或親送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醫師」及白天聯絡電話】(24936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人事室詹小姐收,逾期不受理;非現職人員請以通訊報名,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案擇優正取1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名應附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談,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2、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本院於捷運關渡站、新埔站及蘆洲站,均有接駁專車可供搭乘,詳細交通車路線及時刻表,請上本院網頁http://www.bali.doh.gov.tw。 4、連絡電話:(02)26101660分機1101詹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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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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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01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精神科醫療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具精神專科醫師資格。 4.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即可: (1) 具精神醫學次專科醫師證書,如兒童精神醫學、老人精神醫學、成癮次專科醫師證書。 (2) 近五年內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之醫學論文。 (3) 其他教學、研究、或服務優良事蹟。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4年5月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登入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 1.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含高普考、特考、專技高考、檢覈考試及格等)影本。 4.醫師證書影本。 5.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6.如為現職公務人員,請檢具銓敘部函(銓審函)、最近派令影本。 7.語言能力檢定成績證明影本(含托福考試、全民英檢、多益測驗等通過各項英語檢測成績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8.最近五年考績,以與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為限。(無者免附) 9.最近五年平時獎懲,以與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已核定發布者為限。(無者免附) 10.最近五年內所為與從事本職務有關之訓練時數證明,並以公務機關或公會、學會認定之教育訓練且領有證明文件,經登錄有案者為限。(無者免附) 11.依本院陞任評分標準表計分相關文件。(無者免附) 二、通訊報名:請檢具上方所需繳交證件資料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或親送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醫師」及白天聯絡電話】(24936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人事室詹小姐收,逾期不受理;非現職人員請以通訊報名,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三、本案擇優正取1名,倘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名應附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本院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談,資格不符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2、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本院於捷運關渡站、新埔站及蘆洲站,均有接駁專車可供搭乘,詳細交通車路線及時刻表,請上本院網頁http://www.bali.doh.gov.tw。 4、連絡電話:(02)26101660分機1101詹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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