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團員

公告日 114/05/01
刊登起迄日 114/04/30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職稱 團員
職系
職等 無(小號聲部首席)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並須配合團務需求,至外地出差。
工作內容 (一)音樂演奏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另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略以,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取得證書者。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28條第1項第2至第9款規定情事。
聯絡方式 (一)參加甄選人員採紙本掛號或親送文件至本團報名,請於本團官網-最新消息下載報名文件及管弦樂片段曲目,填妥資料並檢附相關文件後,於報名截止期限日17時前掛號送達或親送至「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所報名之樂器),始予受理。 (二)有關報名與甄選流程等行政相關問題,請電郵[email protected],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 23332133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聘用職務代理人(雙簧管團員職務代理人)
114/02/08~114/02/14
檢視
團員
113/12/20~114/01/20
檢視
團員
113/12/20~114/01/20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5/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30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職稱

團員

職系

職等

無(小號聲部首席)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音樂演奏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另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略以,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取得證書者。 (三)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及28條第1項第2至第9款規定情事。

聯絡方式

(一)參加甄選人員採紙本掛號或親送文件至本團報名,請於本團官網-最新消息下載報名文件及管弦樂片段曲目,填妥資料並檢附相關文件後,於報名截止期限日17時前掛號送達或親送至「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於信封註明所報名之樂器),始予受理。 (二)有關報名與甄選流程等行政相關問題,請電郵[email protected],或電洽本團人事室(04) 23332133謝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聘用職務代理人(雙簧管團員職務代理人)
114/02/08~114/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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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員
113/12/20~1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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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員
113/12/20~1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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