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技正
公告日 | 114/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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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4/30 ~ 114/05/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竹市政府 |
職稱 | 技正 |
職系 | 土木工程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 |
縣市 | 新竹市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工作內容 | 1.污水下水道工程及水質淨化工程勘查、發包、監督及驗收。 2.協助科長綜理科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1.對本開缺職務(預估缺)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16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 (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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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4/30 ~ 114/05/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職稱
技正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內容
1.污水下水道工程及水質淨化工程勘查、發包、監督及驗收。 2.協助科長綜理科務。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未受懲戒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對本開缺職務(預估缺)有意願者,請於114年5月16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並請繕打簡要自述。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電話: (03)5216121轉343楊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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