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副工程司

公告日 113/11/25
刊登起迄日 113/11/21 ~ 113/11/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職稱 副工程司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感應式照明燈電路原理之建置,與其電力系統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出席業務有關會議與有關單位協調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此為預估缺,預計於113年12月出缺)
資格條件 (一)具電機工程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投遞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證照、語文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如無免附)。 (二)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 (三)經初審合格者,本處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四)此副工程司A650050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12月出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副工程司
113/11/05~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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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1 ~ 113/11/2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職稱

副工程司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感應式照明燈電路原理之建置,與其電力系統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二、出席業務有關會議與有關單位協調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此為預估缺,預計於113年12月出缺)

資格條件

(一)具電機工程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請透過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MyData)投遞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身分證正反面。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現職派令。 5、最新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證照、語文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如無免附)。 (二)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 (三)經初審合格者,本處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四)此副工程司A650050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3年12月出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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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工程司
113/11/05~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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