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科員
公告日 | 113/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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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1 ~ 113/11/2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監理站(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41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公路監理行政(含違規裁罰及路檢聯稽)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交通行政相關科系尤佳。 4.具有交通相關實務經驗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務必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現職派令、最近一筆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2項文件且均為PDF檔。 (二)聯絡方式:05-3623939分機864,嘉義區監理所人事室李小姐。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請再次確認個人聯絡資訊),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業務需要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為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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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5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1 ~ 113/11/2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職稱
科員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內容
1.辦理公路監理行政(含違規裁罰及路檢聯稽)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交通行政相關科系尤佳。 4.具有交通相關實務經驗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務必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現職派令、最近一筆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2項文件且均為PDF檔。 (二)聯絡方式:05-3623939分機864,嘉義區監理所人事室李小姐。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請再次確認個人聯絡資訊),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業務需要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為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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