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股長
| 公告日 | 114/05/0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1 ~ 114/05/1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
| 職稱 | 股長 |
| 職系 | 交通行政 |
| 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南監理站(臺南市東區崇德路1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運輸業管理(含路檢聯稽)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最近5年年終考績須有4年以上考列甲等。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交通管理相關科系尤佳。 4.具運輸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114年5月11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現職銓敘審定函等2項文件均為PDF檔。 (二)聯絡方式:05-3623939分機864,嘉義區監理所人事室李小姐。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請再次確認個人聯絡資訊),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業務需要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若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5/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1 ~ 114/05/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
職稱
股長
職系
交通行政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運輸業管理(含路檢聯稽)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交通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最近5年年終考績須有4年以上考列甲等。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交通管理相關科系尤佳。 4.具運輸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114年5月11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現職派令及最近一筆現職銓敘審定函等2項文件均為PDF檔。 (二)聯絡方式:05-3623939分機864,嘉義區監理所人事室李小姐。 (三)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請再次確認個人聯絡資訊),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業務需要增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若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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