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神岡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5/01
刊登起迄日 114/05/01 ~ 114/05/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神岡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立神岡工業高級中等學校(429003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627號)
工作內容 (一)學生報到、編班、註冊、學籍資料、學生成績、獎助學金及升學測驗、申請甄選入學報名等各種表件之繕打與校對。 (二)學籍資料管理、學生評量成績彙整、獎助學金彙整及升學測驗、申請甄選入學等報名表件資料審查、建檔與管理事項。 (三)學生證製作、新生通知單列印、獎狀列印、畢業證書之發放及補發。 (四)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情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報 酬:以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後約月薪37,800元)計酬並按月支薪,須另扣勞健保、勞退等自付費用。雇用期間得依行政院調增軍公教員工待遇、各機關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及臺中市政府待遇調增辦理之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於114年5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若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教務處職務代理人】 1.報名表(請貼上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相片)、簡要自述、具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2.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各1份。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5.工作經驗證明或相關工作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6.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若對工作內容或性質有疑義,聯絡電話:04-25623421分機610(教務處 石主任);若對報名事宜有疑義請洽分機660(人事室 李主任)。 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報名人員經初審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面試,面試名單及面試時間將於5月26日上午12時前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請自行查閱不另通知。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若欲取回原報名資料請附回信封並貼足郵資。) (二)甄試方式:面試;甄試地點:同面試名單及面試時間一同公告。 (三)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惟參加甄選人員均不符合本校期望時,本校得予從缺並重行辦理甄選。正取人員如因故無法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本職缺為限。 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錄取人員因故未能於限期內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 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後2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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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1 ~ 114/05/22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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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立神岡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學生報到、編班、註冊、學籍資料、學生成績、獎助學金及升學測驗、申請甄選入學報名等各種表件之繕打與校對。 (二)學籍資料管理、學生評量成績彙整、獎助學金彙整及升學測驗、申請甄選入學等報名表件資料審查、建檔與管理事項。 (三)學生證製作、新生通知單列印、獎狀列印、畢業證書之發放及補發。 (四)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情事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報 酬:以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後約月薪37,800元)計酬並按月支薪,須另扣勞健保、勞退等自付費用。雇用期間得依行政院調增軍公教員工待遇、各機關約僱人員酬金薪點折合率及臺中市政府待遇調增辦理之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成冊),於114年5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若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教務處職務代理人】 1.報名表(請貼上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相片)、簡要自述、具結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2.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反面影本各1份。 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5.工作經驗證明或相關工作能力證明(無則免附)。 6.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若對工作內容或性質有疑義,聯絡電話:04-25623421分機610(教務處 石主任);若對報名事宜有疑義請洽分機660(人事室 李主任)。 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報名人員經初審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面試,面試名單及面試時間將於5月26日上午12時前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公告,請自行查閱不另通知。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若欲取回原報名資料請附回信封並貼足郵資。) (二)甄試方式:面試;甄試地點:同面試名單及面試時間一同公告。 (三)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惟參加甄選人員均不符合本校期望時,本校得予從缺並重行辦理甄選。正取人員如因故無法依規定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本職缺為限。 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錄取人員因故未能於限期內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 甄選錄取者應於報到後2週內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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