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書記
公告日 | 114/05/0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5/01 ~ 114/05/0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雲林縣 |
工作地點 | 雲林縣虎尾鎮新興里行政路6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之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有電腦基本作業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歡迎對工作有熱忱的公務伙伴,加入我們的行列。 五、近五年考績三甲二乙或近三年考績二甲一乙。 |
聯絡方式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先於MY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並儲存,再至「事求人」-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 二、完成授權後上傳資料請依序掃描,1.身分證正反面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者,請再檢附大學學歷)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職務職系如不可調任本職務職系者,請再檢附其他可調任本職缺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或敘敘部專長認定文件)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上傳及檢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參加甄選;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5-6322132#211 蔡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5/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1 ~ 114/05/0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雲林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綜合行政相關之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具有電腦基本作業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歡迎對工作有熱忱的公務伙伴,加入我們的行列。 五、近五年考績三甲二乙或近三年考績二甲一乙。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先於MYDATA進行簡要自述維護並儲存,再至「事求人」-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 二、完成授權後上傳資料請依序掃描,1.身分證正反面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者,請再檢附大學學歷)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職職務職系如不可調任本職務職系者,請再檢附其他可調任本職缺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或敘敘部專長認定文件)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上傳及檢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參加甄選;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除正取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5-6322132#211 蔡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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