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業務助理
公告日 | 114/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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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5/01 ~ 114/05/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職等 |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無形文化資產登錄、保存技術及保存者認定之審查相關工作30%。 2.推動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30%。 3.推動無形文化資產教育推廣及保存技術之傳習計畫3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5月13日(二)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A-文化資產科-業務助理」及白天連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5月16日(五)中午12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4年5月19日(一)下午1時20分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性質係中央補助款進用人員,如該經費用罄即終止僱用。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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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5/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1 ~ 114/05/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無形文化資產登錄、保存技術及保存者認定之審查相關工作30%。 2.推動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30%。 3.推動無形文化資產教育推廣及保存技術之傳習計畫3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5月13日(二)中午12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A-文化資產科-業務助理」及白天連絡電話,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5月16日(五)中午12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culture.tycg.gov.tw/index.jsp )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4年5月19日(一)下午1時20分至本局1樓101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本職缺性質係中央補助款進用人員,如該經費用罄即終止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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