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約僱組員

公告日 114/05/02
刊登起迄日 114/05/02 ~ 114/05/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職稱 約僱組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預定僱用期間: 1、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2、該缺係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3、進用時,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4、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或本中心解釋說明辦理。 待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80薪點,折合新台幣約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報名日期及方式: 1、將下列報名表件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 Email至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約僱組員】),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 2、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為A4規格)。本中心網址:https://tiec.gov.taipei。 報名表件: 1、報名表及切結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 4、其他證明:如英檢證明文件、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 (無者免附)。 (以上報名資料請一律提供電子檔,資料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提供人應負法律責任)。 甄選方式: 1、初審書面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與甄試,測驗50%、面試50%,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中心需求時,得予從缺。 2、本次甄選約僱人員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工作內容 1、本中心網頁及相關平臺維護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文書Office系統、公文書寫與處理。 3、擅長計畫或專案研議,並能獨立規劃與執行。 4、主動承擔、樂於溝通、高情緒智商、恆毅力特質。 5、具服務熱忱、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情形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7、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或訓練、具教育背景者為佳。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5/0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5/02 ~ 114/05/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職稱

約僱組員

職系

職等

None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預定僱用期間: 1、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2、該缺係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3、進用時,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僱用,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即予解僱。 4、本公告未載明之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規範或本中心解釋說明辦理。 待遇:依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支280薪點,折合新台幣約38,948元(另須自行負擔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報名日期及方式: 1、將下列報名表件於114年5月9日(星期五)前 Email至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主旨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約僱組員】),逾期不予受理。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 2、報名表件請自行上本中心網站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為A4規格)。本中心網址:https://tiec.gov.taipei。 報名表件: 1、報名表及切結書。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件。 4、其他證明:如英檢證明文件、特殊專長及專業證照 (無者免附)。 (以上報名資料請一律提供電子檔,資料須清晰可辨,各種證件資料審核後,如有偽造、變造、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提供人應負法律責任)。 甄選方式: 1、初審書面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與甄試,測驗50%、面試50%,另應徵人員如均不適合本中心需求時,得予從缺。 2、本次甄選約僱人員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選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工作內容

1、本中心網頁及相關平臺維護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畢業。 2、熟悉電腦作業文書Office系統、公文書寫與處理。 3、擅長計畫或專案研議,並能獨立規劃與執行。 4、主動承擔、樂於溝通、高情緒智商、恆毅力特質。 5、具服務熱忱、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情形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7、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或訓練、具教育背景者為佳。

聯絡方式

連絡電話:28616942轉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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